每台电加热蒸汽锅炉除必须装有与锅筒(锅壳)蒸汽空间直接相连接的压力表外,还应在下列部位装设压力表:
1.给水调节阀前;
2.可分式省煤器出口;
3.过热器出口和主汽阀之间;
4.直流锅炉启动分离器;
5.直流锅炉一次汽水系统的阀门前;
6.强制循环锅炉锅水循环泵出、入口;
7.再热器出、入口;
选用电加热蒸汽锅炉压力表应符合下列规定:
1.对于额定蒸汽压力小于2.5MPa的锅炉,压力表精确度不应低于2.5级;对于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等于2.5MPa的锅炉,压力表的精确度不应低于1.5级。
2.压力表应根据工作压力选用。压力表表盘刻度极限值应为工作压力的1.5~3.0倍,最好选用2倍。
3.压力表表盘大小应保证司炉人员能清楚地看到压力指标值,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00mm。
选用的压力表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,其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。压力表装用前应进行校验并注明下次的校验日期。压力表的刻度盘上应划红线指示出工作压力。压力表校验后应封印。
电加热蒸汽锅炉压力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停止使用:
1.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,指针转动后不能回到限止钉处;没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,指针离零位的数值超过压力表规定允许误差。
2.表面玻璃碎或表盘刻度模糊不清;
3.封印损坏或超过校验有效期限;
4.表内泄漏或指针跳动;
5.其他影响压力表准确指示的缺陷。